更新时间:2018-09-22 04:55作者:李天扬老师
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领取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地点大全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