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04:50作者:才子老师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成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诚信。
28、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由谁召集?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29、党的全国代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0、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31、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答: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32、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谁召集?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答: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33、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怎样产生?
答: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34、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时限为多长?
答: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