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23:10作者:才子老师
和往年一样,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执行“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报名的时候,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学区方案划定后,将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
今年,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合肥市招收特长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
当年招生总数的5%,去年这一比例则为10%。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特长生。
■办理入学报名材料
户口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可别忘了带上在合肥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
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6月5日前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