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23:4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7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政策
1、经济适用房自住不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
2、自住满5年后买卖,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才能够买卖;
3、自住未满5年出售经济适用房,签署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费用政策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契税按照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手续费为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缴纳房价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产权政策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2017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一般都会修建在城乡结合的地方,在交通及周边设施不够好,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详细考虑是否可以牺牲交通及工作等。
2、购买经济适用房同样需要考虑户型问题,尽量按照自己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型。
3、合同签署不要偏信广告,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等。
4、交房的使用申请人不要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