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03:16作者:三水老师
健康扶贫我们是这样做的
(一)财政资助参加新农合。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合。
(二)提高新农合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三)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五)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75%和70%补偿。
(六)推进单病种控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 以设区市或以县(市、区)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
(八)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