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4 22:30作者:三水老师
守规矩要靠自觉,这是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对自己要求严一些,标准高一些,才是把讲规矩视为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从懂规矩,到守规矩,是一种自觉,一种成熟,一种忠诚。只有自觉遵守规矩,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才是担当起责任和使命。
守规矩不仅是把工作中该自己做的事主动做好,更要提高自身主观能动性,凡事不等不靠,处处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榜样。对既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不敷衍应付;该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
党员干部要养成这样一种习惯意识,守规矩,做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这是一种责任担当,更是让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不步入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的重要手段。
让守规矩成为习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让守规矩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规矩是客观存在的,但要做到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却非易事。"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思想意识一度盛行,一部分党员干部在这种意识影响下,用"活思维"看待规矩,为实现个人利益拼命钻政策法律空子、打"擦边球","不为遵循规矩找理由,只为破坏规矩找借口".于是,一些不良风气迅速蔓延:不讲工作业绩讲感情,热衷于拉关系、走后门,人浮于事;不讲原则不守规矩搞变通,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情大于法等。产生的蝴蝶效应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社会道德缺失。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破坏规矩的行为都会受到"规矩"的惩罚,从中纪委披露的一大批案件可以看出,心存侥幸、破坏规矩者,其结果必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
守规矩就要知规矩、懂规矩,养成守规矩的行动自觉。有些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很强,但规矩意识淡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的王松阳,任团结镇镇长期间,带领团结镇闯进全国百强镇之例,但因为不守规矩,由"公认"的"先进、典型、能人",沦落阶下之囚。党员干部要牢记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树立法纪意识,真正做到知法、学法、用法、守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性,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红线",在原则面前懂得坚守,在需求面前学会选择,在诱惑面前坚决抵制,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社会的认可,才能让自己的人生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