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58作者:三水老师
3.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
4.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Q:购买满足条件的房子后,可以落几个人的户口?
A: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后,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Q:购房合同是2008年11月1日之前的,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购买中心城区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可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008年以前在新城区购买的房子办理不了落户。
Q:在武汉办理购房落户的手续,需要收费吗?
A:不收费。
Q: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能落户吗?
A:除夫妻共有外(夫妻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落户时,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Q:多套房子的面积和金额能累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