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56作者:三水老师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浙江近日发布《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中的一大亮点就是放宽购房落户限制。
《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是到2017年,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16个月的合理水平。
在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方面:
《行动方案》要求探索建立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公告制度,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原则上暂停新开工各类保障房工程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小于8个月的市、县(市、区),应及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在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方面:
《行动方案》要求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宗地出让规模,平抑出让地价波动。将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等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探索土地弹性年期出让。
在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面:
《行动方案》要求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在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方面: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大引进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力度,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外资准入和外籍机构、个人购房规定。
在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方面:
《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放宽除杭州外的设区市市区购房落户关于建筑面积、资金额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