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8:39作者:王华老师
宣判后,赵明章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
黑势力土崩瓦解
这时,平顶山市谣言四起,有人说赵明章的家属正在加紧活动,要保住赵明章的命。为此,叶延伟等受害者家属在网上发帖,请求社会各界关注此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被告人赵明章先后纠集被告人贾少峰等20余人,逐步形成了以赵明章、赵洪亮为组织领导者,以贾少峰、赵春阳、董山等10人为骨干成员,以吴延伟等17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8年,被告人赵明章、赵洪亮与宋利平为争夺平煤集团十矿家属楼工地的工程送料权,指使被告人贾少峰持枪支、刀棒到该工地械斗,与宋利平等人互射。宋利平遭枪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赵明章因与叶延伟结怨,即预谋并指使董山纠集多人持砍刀、棍棒等对叶进行追打,将叶延伟打倒后,持刀对叶的四肢猛砍,致叶延伟重伤五级伤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除赵明章所犯寻衅滋事罪中一起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法院处理,故依法对赵明章所犯寻衅滋事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判决认定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各被告人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2010年12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对赵明章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对上诉人赵明章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他21人维持原判。
2012年7月11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平顶山市中院对赵明章执行注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