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8:41作者:李一老师
此前,同样的场景已出现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在对案件审理及新闻采访的严格组织与管理中,充分体现着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30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该案涉及60人,检察起诉罪名达23项,案卷达100余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副院长易国清等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共用了13天的时间,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易国清在介绍一审的情况时说:“在严格遵守程序法,确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庭审效率,尽量缩短庭审时间,合议庭成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主持和引导好庭审工作,使整个庭审始终围绕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一环扣一环,有条不紊地展开,为期13天的庭审,共26次开庭,合议庭均严格按时开庭,没有延误过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