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1:08作者:才子老师
2015年12月3日,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11月30日,全市黄标车登记注销20060辆,登记黄改绿1324辆,统计为绿标2106辆,已基本完成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目标。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10个县市共增设黄标车(禁)行标志176面,县市城区全面实行黄标车禁行。交警支队投资16万余元在智能交通平台上开发部署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全市约1.8万辆黄标车导入智能交通系统,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自动识别并违法抓拍。业务人员实行逐车建档,见车见人,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强制报废。外地转入及申请转移登记的车辆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予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同时,积极协调2家拆解公司,安排有关大队协助其开展车辆托运和存放工作,督促其加快拆解进度。
路面执勤中,市公安局每月开展3次联合行动,主要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环保性能、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以及“黄标车”闯限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压减黄标车的运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