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1:02作者:李一老师
我市全年累计淘汰黄标车19425辆,老旧车累计淘汰9656辆。2015年前3个月,全市共淘汰黄标车1167辆,“黄改绿”224辆,还有17088辆需要淘汰治理。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在前期进行了充分地宣传发动和针对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措施,但广大黄标车主普遍存在交车报废不如自行处理更合算的想法,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比率依旧偏低,这是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今年是我省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最后一年,也是泰安市蓝天工程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
据了解,对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强制报废。对于外地转入我省的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受理。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将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强制注销。
同时,根据2013年11月26日我市环保局、公安局、规划局、住建委于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时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泰城天烛峰路(含)以西、天平湖路(含)以东、灵山大街(含)以北、环山路(含)以南的城市建成区道路已被列为黄标车、无标车全天禁行区域。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天网工程会进行抓拍、勤务民警也会进行查处,驶入禁行区域的驾驶人每次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此外,如果车主感觉车辆状况良好,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II标准柴油黄标车,车主可以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进行治理改造,颗粒物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可换发“黄改绿”标志。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将全面禁行黄标车,届时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也将取消。如果不在今年淘汰处理,明年黄标车将陷入无路可行的窘境,也将面临没有补贴的现实。警方呼吁广大黄标车主抓住剩下7个月的时间,为社会公益尽一份责任,也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