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6:31作者:李一老师
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参战人员、进城农村独生子女户、进城农村二女绝育户、老年人、鳏寡孤独、残疾人、原国民党退伍人员、见义勇为、住房救助等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保障。
公租房验收分配
最多不超3个月
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公租房准入标准,结合当期公租房竣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要按照“施工与审核同步,竣工与分配同步”的要求,对已具备入住条件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保障房项目,要督促业主单位进行预分配,确保其竣工验收后即可分配使用,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
分配方案内容应包括公租房房源数量及分布情况、摇号或评分办法、轮候规则等。
骗购骗租
5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
我省将对保障家庭住房使用情况适时动态监管。
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须与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和实物分配信息比对,发现住房保障家庭成员另行购买其他房屋的,将严肃查处。
严禁个人、中介或其他组织转租、代售保障性住房。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或无故长期空置、违规转让、出借出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要立即纠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送达停发补贴或腾退住房等查处文书,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