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6:29作者:李天扬老师
6类人群可优先配租公租房
按照《通知》规定,有6类人群符合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纳入优先配租的6类人群包括: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家庭。这些人群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资料;另外,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
【解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家庭,这一群体是最新加入的。指的是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申请流程分为3步走
在申请流程上,《通知》也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便民简化,具体流程大致分为三步走: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人可自行申请,也可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的需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初审后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各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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