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7:44作者:李一老师
【全省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大户奖励政策】(以当年文件为准)
1.奖励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湘政发〔2013〕17号)及《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2.奖励范围及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参评并予以推荐获评的种粮大户。(以2013年为例):①粮食播种面积传统一季稻区在100亩以上、传统双季稻区在300亩以上,耕地抛荒、水稻直播现象及传统双季稻区双季稻覆盖率低于95%的种粮大户不予考核;②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生长平衡,没有出现大面积病虫草危害;③粮食单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平均单产水平;④机耕、机插、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高;⑤优良品种、壮秧培育、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五项技术覆盖率高,满足要求并按文件计分排名前100位的种粮大户。
3.奖励方式:资金奖励。
4.奖励环节与标准:获评大户每户奖励资金5万元。
5.申请程序:按照文件要求由县市区、市州依据名额逐级评选推荐,省厅组织现场考核和资料核查,依据文件进行综合计分选取前100名,经公示无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全省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大户名单。
【全省水稻集中育秧补贴】
1.补贴依据:《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水稻集中育秧的指导意见》。
2.补贴范围及对象:项目区育秧主体。
3.补贴方式:资金或物资补贴。
4.补贴环节与标准:依据省厅核实的各县市区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支持,主要用于水稻集中育秧物资、用工及集中育秧主体的补助等。
5.申请程序:县市区申报后,由省农业厅核实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后,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支持。
种粮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方面。湖南省严格执行“稳定政策、及时兑付”的基本原则,足额、及时地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确保用于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粮食直补】
1.计算方式:按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