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7:45作者:王华老师
在地方人社部门工作的张兴(化名)告诉记者,2015年地方机关单位人员的工资已经有了一次上涨,有些月薪涨了1000多元。
2016年,公务员对于基本工资调整同样值得期待,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表现得较为积极。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的权限在中央,各地只能按照中央制定的政策执行。
上述地方机关工作的知情人士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趋严,财政资金花费谨慎,但是,只要中央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给公务员涨工资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
超6省份明确将上调,下次调整或至2018年
2016年新春伊始,公务员工资调整再度进入了议程。据记者盘点,近期已陆续有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等超过6个省份明确提出将在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还有部分省市提出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去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至去年中下旬,伴随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在全国的基本完成,各省市也逐步确立起了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而近期则将每两年调整一次。
此次多地提出上调,是在各地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立以来的首次调整。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来看,并未提及公务员工资上调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而就调整的频率而言,按两年一调的决定,这些省份下一次上调公务员工资或将等到2018年。
吉林
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2016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山东
1月24日上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济南召开,省长郭树清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表示将根据国家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四川
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