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1:56作者:王新老师
备受市民关注的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事宜有了最新动态,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批准的《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出台,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我市力争在4月底前把当月和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
据了解,从2005年至2011年,我市已连续7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0元,增长幅度达16%,这是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且人均增加额最高的一次。
据悉,这次调整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根据测算,我市应调人员达135655人。
具体调整细则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这些人可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