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3:44作者:王新老师
新规要点
昨天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其中,出租车份子钱按什么标准收取,私家车能否接入网络约车平台,拼车和顺风车是否合法都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介绍,两个文件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规范“专车”等新业态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出租车行业改革思路和重点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
●“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
●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出租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管理办法》明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
四大焦点
意见和办法对网约“专车”、出租车的份子钱、牌照、定价等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提出了改革方向。
焦点
1
网约“专车”:合法身份获准,市场面临“洗牌”
主要内容:明确网约“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