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招办东莞中考体育考试方案政策(4)
更新时间:2018-06-05 11:06作者:才子老师
有效防范意外伤害。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正面引导考生根据实际健康情况提出申请,切勿弄虚作假。体育任课教师、班主任及校医等,须根据考生平常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公正写明情况并给出审核意见。
(二)各学校要将《东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2)印发给每一个考生,并详细解释其中内容,要求家长和学生在认真阅读后,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3月底前交回学校存档。
(三)学校应按要求在统一编排的考试时间内安排考生参加考试,考生的“体育成绩登记卡”由学校在考试前从网上下载打印(见附件1),并贴考生大一寸彩照,加盖学校骑缝章。
(四)考生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指定考点,由学校领队组织队伍交监考人员检录,并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及有序离开考场工作。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提出缓考或择考申请。
(五)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应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重视和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收取单位和个人的馈赠钱物,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理。
(七)各学校要对考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结果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市教育局思政科将对上报的测试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