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09:31作者:王新老师
A
公办学校招生将探索学区化
今年将积极推动义务教育招生改革。
探索各公办学校学区化办学。要求各镇街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划片区招生和电脑派位入学等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招生措施,推动学区化办学,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相对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管理,提倡资源整合、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探索推动学区内校长和教师的合理流动,推动师资均衡配置,促进办学设备和运动场地等场所的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的招生服务、教育教学水平。
B
民校不得以任何变相方式招生
引导民办学校探索招生新机制。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东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学科考试、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精神,调整自身招生政策,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采取面谈、摇号、电脑派位等方式招录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
C
新莞人积分入学将向民校购买学位
进一步优化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