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09:26作者:三水老师
新莞人积分入学将向民校购买学位
进一步优化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
一是取消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的限制,实施符合计生政策的,申请积分入学可获得相应的加分政策。
二是取消“申报居住登记”、“在莞投资”以及“劳动教养”等积分项目和“居所方面”加分的面积限制。
三是调整完善“在莞纳税”积分项目,将契税纳入积分项目,明确“在莞参保年限”是以累计形式进行积分计算。
四是进一步放宽积分入学对象,将符合相关条件的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纳入积分入学范围。?
对于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今年还将积极扩大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规模。另外,从今年起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学生也纳入积分制入学范围。
“五大校”各招10名随迁子女
今年,东莞继续实行在公办普通高中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的做法,全市2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1800名随迁子女,比去年增加了300个学位。
其中,东莞中学、东莞高级中学等“五大校”各招收10名随迁子女,其余20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则招收1750名随迁子女。去年9月开始举办的首所公办外国语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也参照“五大校”的招收名额,仅招收10名随迁子女。
同时,市第六高级中学、常平中学、石龙中学、万江中学等相对优质的公办高中学校招收30名随迁子女,而位于镇里的高中学校招收人数较多,例如长安中学招收160名随迁子女,塘厦中学招收150名随迁子女,市第五高级中学招收140名随迁子女。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5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姓名和受理回执编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个人审核情况。
同时,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受理回执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镇(街)的宣教办(局)提出复核。5月25日前,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他说,这些招生名额均面向全市招生,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任意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