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7:13作者:三水老师
一、基本情况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006年末总人口为44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747.73万人。云南现有农村劳动力216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930万人,截止2007年6月,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6.68万人。本报告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4个月或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留在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
一是数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趋势。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截止今年8月,我省留守儿童总数已达121.34万人,占全省1247.5万0-17岁儿童的8.98%。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省儿童总数的比例为3.43%,七年来上升了7.76个百分点。
二是分布广,不均衡。从统计分析,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人口密度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则低。
三是留守早,时间长。我省有32%的留守儿童不到6岁就留守,有53%的留守儿童在7-12岁时留守。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三年以上的占34%,一年至三年的占31%,四个月至一年的占35%。
四是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省外务工的占53%,在省城务工的占17%。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经常保持联系的占46%,偶尔联系的占46%,从不联系的占8%。每年能与父母能见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见一面的占22.2%。
五是家务繁重,自理能力增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也因此,有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
(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
一是以隔代监护为主,多监护方式并存。我省留守儿童主要有单亲监护(父亲监护、母亲监护)、隔代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儿童自我监护、其它监护等几种,其中又以隔代监护为主,占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