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4:05作者:王华老师
(三)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难
由于我镇自然环境恶劣,居住在高寒、偏远的农民生产生活异常艰苦。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效益低。据统计全镇还有X个自然村不通公路,要修通这X公里 路需投资X万元以上;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需投资X万元以上,且投入量大而产出率低。
二是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难。由于受到打工经济的影响,中青年农民大多外出打工,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难度大,从而阻碍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四)隐蔽性返贫因素难以控制和扶持
一是受人口素质的影响,对农产品销售市场缺乏科学定位,生产经营适得其反,血本无归形成的贫困。
二是灾害重建、规模发展至收益过渡期间形成的贫困。对于这两种致贫因素,难以认定扶持范围和标准,既使配套了相应政策也难以到位。
(五)阶段性外出务工人员过多导致农村劳动力暂时缺乏
在非农忙季节,各村主要劳动力(18—50周岁劳动力)外出比例非常高,在短期内,这种劳务输出的确给其家庭带来一定的收入,但却使得一些财政精准扶贫资金项目难以实施,生产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长期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六)精准扶贫资金投向范围偏小
贫困村分类有利于政府对精准扶贫开发进行分批引导,确保资金投向实现整体(整村)公平,但以“一类、二类”作为资金投向的“导航器”有时难以实现各村的协调发展,精准扶贫开发在一定时期内显得力度不够,范围不广。
三、思路与对策
经过“八七”精准扶贫攻坚,全镇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方向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发生了新的变革。主要表现在:精准扶贫主体已由政府主导向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发展;精准扶贫方式已由救济式精准扶贫向开发式精准扶贫发展;精准扶贫开发的范围已由就地开发向异地开发发展;精准扶贫开发战略已由分散扶持向集中扶持发展。在重点贫困村,我们主张实施整村推进的精准扶贫方式。
(一)严肃政策,锁定对象,突出重点区域。
新阶段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严格各项精准扶贫开发政策,突出精准扶贫开发的主体地位。
一是要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让贫困农民享受政策,得到实惠,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