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17:32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强化基层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县、乡、村在垃圾处理工作中的责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加强督查,始终保持高位推动的态势。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地垃圾处理工作的巡回督查,到村到组,确保督查工作全覆盖。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滞后的予以公开曝光,让那些措施不实、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产生压力、激发动力,进一步推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将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纳入市、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对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考评分值列入美好乡村建设考核总分。对在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地方和单位给予奖励和补助,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