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17:29作者:李一老师
2,xx县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法规依据不全,政府扶持力度不大
《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章节内容已经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xx县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特别是对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着立法“盲点”,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暂未制定出台。
(2)社区社会组织独立性较弱。
当前,xx县官办色彩过浓的“准政府”性社会组织大量存在,即使没有官办色彩的,也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使组织的民间性大打折扣,失去其独立发展的条件,造成“非官非民,官民不分”这种尴尬的状况。据了解,此类社会团体或协会大多由国家工作人员兼职。
(3)组织自身发展能力不强。
xx县社区社会组织大多数规模小,职能内容比较单一,且经营成本较高,无法争取到社会捐助,导致组织的发展举步维艰。组织只好采取以会养会的办法,收取培训费、咨询费等维持生存,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作用也无从体现。同时,社区社会组织的很多成员管理能力缺乏,组织又没有固定的人才获取渠道,无法吸引专业管理人才。此外,部分社区社会组织还存在着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社会公信力不高。
(4)社会公众认知度不足。
一方面由于xx县社区社会组织尚未找到在社区建设中的位置,其社会作用相当有限。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缺乏系统性的宣传教育,造成社会各界对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的认知不足,社会支持和关怀缺位的遗憾局面。在调研中发现,除部分组织通过互联网有简单的服务介绍外,xx县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向外界宣传。
四,对于xx县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1,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主导的工作体系
xx县必须对各个社区社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和管理,明确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当前阶段,尤其是要在备案、登记等环节采取明确措施,制定、完善、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要明确鼓励。支持、帮助其积极备案。
2,实施分类管理,建立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