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17:27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全民健身设施不能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一些新建小区没有预留健身用地,缺少健身设施。社区健身场地普遍较小,健身器材数量、品种较少,缺乏管理和维护。一些健身设施损坏后不能及时维修和更换,影响使用。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不高,制约了活动的开展。
(三)全民健身活动城乡发展不平衡。由于受思想观念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农民参与活动的人数较少;健身设施的匮乏和分布不均,在客观上限制了农民健身。
(四)部分经营性的健身场所经营不规范。一些经营性健身场所收费高、环境差、卫生条件不达标。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全民健身的重视、宣传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对于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调节身心健康、改善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全民健身是一项多元、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重视和支持。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使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城乡建设规划相协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指导开展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健身活动。新闻媒体应发挥各自优势,宣传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二)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体育法》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海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健身。
(三)实现各类健身场地设施资源全民共享。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提高现有场地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为全民健身服务,缓解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工作、教学和安全的情况下,应向社会开放。要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协会、体育健身辅导站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四)加强对经营性健身场所的管理力度。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经营性健身场所的准入制度,规范收费标准,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健全体育设施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体育指导人员,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经营具有危险性的体育健身项目,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