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2:03作者:王华老师
二、遵守廉洁纪律,必须带头践行严以用权
“权力者,人民之公意也,为民所授,当为民所用”。从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他们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人民造福,但用不好就会使人堕落。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职务越高、权力越大,对人民担负的责任就越重,人民的期望和要求就越高,对人民应尽的义务也就越多。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自觉严于律己、勤政为民,把时间和精力集中用在工作上,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用在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权力制衡,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打造覆盖各类权力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在重大事情决策上,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层级备案制度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在公务消费支出上,要严格执行海安县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在工程建设上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勤廉为民的底线。要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做到养廉心、守廉规、办廉事,始终做到廉于自身、廉于本职、廉于社会。
三、遵守廉洁纪律,必须带头接受层层监督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拒绝监督,迟早要出问题。大量的腐败案例告诉我们:凡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始终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监督是一种爱护,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闻过则喜,对不同意见包括一些过激的批评,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接受;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把自己时刻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正约束自己的用权和从政行为,自觉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遵守廉洁纪律,必须带头加强党性修养
为政之道,德不可废。很多腐败分子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都是和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联系在一起,其原因都是长期以来缺乏党性修养。《党章》规定,党员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考虑党和人民的利益,少考虑个人的私利,更要淡泊名利,抑制一些不正确的欲望。要从生活细节做起,培养高雅向上的爱好,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摆脱低级趣味。要时刻警惕有些生活小节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坚持择善而交,结交有数,结交有度。要头脑清醒,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从点滴之处筑牢清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