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3:09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民政部门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
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君子之修身,需内正其心,外正其容”,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
从严治党,还必须严肃党纪,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惩治腐败,一方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