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22:50作者:才子老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用大篇幅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规矩,两者相互依赖,“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中,所谓纪律,是党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的正常进行明文规定要求每个党员遵守的规章和条文;所谓规矩,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定的行为标准、经验法则和习惯做法,并逐渐成为人们自我约束其行为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行为惯例等软性的未成文的内容。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守纪律讲规矩”,可以体现出起心动念的价值取向,也可以成为判断其行动言论的重要价值标准。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党员干部能不能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敏感性高,有关法律法规就是工作的依据。作为一名民族宗教系统党员干部,我们更要谨守法律红线,要守纪律、要讲规矩。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二是在工作上用守纪律、讲规矩促“有为”。俗话说,万物有理,四时有序。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干部的口碑,不在于职位,而在于作为。我们常说,“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宗教工作有着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责任重大,这也说明了民族宗教部门在维护全市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要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带头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坚持务实重行,少说多干,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爱学习、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要及时反映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突出问题,用规矩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但是,我们所强调的用规矩,绝不是抑制活力,要严防把用规矩同思想解放、工作创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