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04:47作者:王新老师
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为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提供了标尺和利器。《准则》确立了高标准,《条例》划明了纪律底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准则条例为戒尺,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一、要熟读书记了如胸。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使每个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我们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要慎言慎行贵坚持。俗话说,慎言慎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准则》是目标、是方向,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要坚持知纪问责不留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一条例两准则”的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六大纪律”查找自身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但要把规矩挺在前面,而且必须坚持知纪问责不留情,要依规执纪、严格执纪,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