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02: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市领导干部队伍整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乐于当“南郭先生”、“好好先生”、“太平官”,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避事,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等等,导致了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乏力,各项工作滞后,既制约了经济发展,又影响了政治生态。由于没有一套科学完善的退出机制,或者有制度但是执行不力,即便这些领导干部状态不佳、能力不济,只要没有违纪违法,仍然“稳坐钓鱼台”,阻碍了那些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业务精良的优秀干部“能上”。
市委出台的能上能下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对症下药,就是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打破“能上不能下”的“潜规则”。这项办法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研判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扶贫绩效考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其中包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情况。规定了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部分条款中,还提出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市级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运用了“一案双查”,牵出了“连带责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市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激活了我市领导干部队伍“一池春水”,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真正让慢干和不干的干部受惩戒。广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这一把“利剑”,就要把压力变为动力,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以及“三严三实”和“四讲四有”的具体要求,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县区各部门的工作,真抓实干,追赶超越。只有加压奋进才能“上”,继续保持以往状态的不作为者就只能“下”了。
再好的制度落实不力就是“稻草人”,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有违必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能下”得到落实;同时要实事求是,细化考核,确保“下来”的人心服口服,让制度成为切实管用的“笼子”。要以这把“双刃剑”为抓手,激励领导干部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尽责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