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4 01:55作者:三水老师
二是要聚力创新,在增强工作实效性上求突破。
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是近几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线,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江苏普法模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时代进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实现由传播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由粗放向精准、由分散单一向共建共享、由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由我为民作主向民需导向的“五个转变”,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总要求、大方向。但创新就像一个多面体,可以从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不同的角度去实施,找到合适恰当的突破口、切入点,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创新的当务之急。要以有深度、有效率、有收益“三有”为目标,全力打造以“云资源汇集、大数据分析”为特征的“智慧普法2.0版”,充分整合各级各类普法资源,深入开展普法需求分析、渠道分析、满意度分析,描绘普法受众“画像”,开发个性定制化普法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效。按照省厅“内网管理、外网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部署,大力推进法宣信息化管理平台向成员单位覆盖、向村居延伸,通过“任务下发、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跟踪督办”的流程体系,形成自上而下责任传导链,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水平。依托网络舆情大数据基础平台,依托图书借阅服务数据库,结合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典型案例库的开放,记录用户搜索轨迹、生成热度排行,捕捉社会“引爆点”,预测预判阶段性法律需求,主动配送“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强化法治宣传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
三是要聚集资源,在汇聚社会合力上下苦功。
加强统筹协调,汇聚社会合力,既是由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性、群众性特征决定的,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从真正打通法治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角度从发,一是解决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二是解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问题,需要必要的资金、技术、场地等资源的综合支持;三是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社会管理理念,具备专业化服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因此,要把培育发展普法社会组织作为补足补强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缺项短板的重要突破口,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乡镇法治宣传教育研判辅导站增设普法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功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为普法社会组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服务的参与度和活跃度。要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法治建设的植入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找准与政府其他部门、与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赢得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部门支持,促进法治宣传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效,坚持考核与服务并重,考核与创新并举,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各方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努力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推动基层“四民主两公开”的示范,成为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有效落实的示范,成为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要切实履行部署、指导、检查等职能,积极协调并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努力做好制度设计,科学分解各项任务,精心确定联动事项,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法治宣传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