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4 01:44作者:李一老师
据报道,当前的为官不为,根据一些调查和干部自述分析,可分为三类情况。一种表现是职责缺位,基本不研究本职工作,热衷于跑关系,把困难和矛盾都往外推。另一种是不敢担当,害怕冒风险,担心踩红线,不太会在媒体与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干脆开启“自保模式”。还有一种是怠工观望,鉴于现在规矩多了,审查严了,所以招商搁下了,项目不跑了,资金也不争取了,甚至牢骚话也多了,所谓“反腐影响发展”之类的谬论往往源自这一群体。客观上讲,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一群体的官员的腐败行为不得不受到明显遏制,以至恐惧,患上了“反腐恐惧症”,是可以理解的;
这也正是我们的反腐败斗争需要达到的作用和效果。从实际情况看,这一群体的官员由过去的“乱作为”到如今的“不作为”是一个进步,毕竟,它比官员以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乱作为”现象要好许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明白,激浊扬清,从“不敢腐”到“不想腐”存在一段距离,而缩短这段距离的关键是要完善“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也要相信,如果说事物发展是以“波浪式”在前进,那么,这一群体的官员由过去的“乱作为”到如今的“不作为”则是在这一前进过程中进行理智反思、审慎取舍、心态调整所带来的暂时停顿状态,是不可能阻止事物发展前行的;反腐“不捣黄龙誓不休”,是党心民心所向。
当然,“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作为”现象也是我们的党纪党规所不允许的。然而,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我们得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让过去“乱作为”的官员有一个心理休整期和环境适应期。我们要相信,一旦过去“乱作为”的官员缓过神来,从内心深处明白了为自身的“不作为”拉关系、找借口决无立足之地,真正适应了而今的作为环境,这对我们塑造良好的社会风向标,乃至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依然是大有好处的。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犯了错误、而又知错能改的干部,我们还是应当给予其必要的机会。毕竟,党培养一名干部,也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