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4:45作者:三水老师
近期,陕西省委出台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三项机制”。“三项机制”重点针对为官不为问题。“三项机制”协调配套同时出台,引起较大反响。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共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同志。
学习时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也出现一些苗头,这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的挑战。为破解这些难题,各地都在进行相应的探索。请您先谈谈陕西省委出台“三项机制”的主要考虑。
毛万春:陕西省委研究出台“三项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的政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对陕西提出“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放眼世界大局、结合国情省情作出的科学判断。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复杂形势的影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面对问题、差距和挑战,我们能不能紧紧把握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妥善应对发展道路上的新矛盾、新挑战,能不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变成现实、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党政干部队伍的管理规律。在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少数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实施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运用党政干部队伍的管理规律,突出鼓励激励促进作用,体现宽严相济、刚柔并重、奖惩并举的理念,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活力,这是对陕西党建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