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21:15作者:王新老师
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负起责任。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大家的批评意见,真正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而不能听到奉承话就开心,听到不同意见就不高兴,并以各种方式进行“反弹”。要带头坚持党性原则,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当“和事佬”,不搞无原则的迁就照顾。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他人,作好表率。
克服好人主义,过好“人情关”,关键要有纪律约束,真正从制度上规范它。过去我们对待好人主义,都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判、讨伐,没有制度层面的约束,所以从春秋时期几千年来,大家都知道好人主义危害大,但是好人主义仍然大行其道,甚至愈演愈烈,丝毫没有道德遣责的压力了。今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这一局面有了里程碑式的转折,首先在党内从制度层面对好人主义有了约束。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这项规定很给力,克服好人主义从此有了锐利武器。当然,当前的当务之急是各级组织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这项制度、宣传这项制度、执行这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