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20:23作者:三水老师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110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就从制度上要求党员必须讲奉献,有作为,否则将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二、当前党员队伍中不讲奉献、不作为的表现。
讲奉献、有作为在我们党的队伍中一直是一种主流思想,但是我们也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一些不健康的思想侵入了个别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奉献”二字开始被淡忘。
党员不讲奉献不作为首先表现为宗旨观念淡薄。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有的党员淡忘了自己的宗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只讲权力,不尽义务。有些基层党员,换届选举时,积极踊跃,平时开会不愿意参加;有些党员不愿意交纳党费或少交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也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这件“分分钟的事”,如今却成了中央巡视工作中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多地在整改通报中也时常提及补交党费情况。据报道,山西省20多家国企补交党费8900余万元,天津6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亿多元。数目之巨,令人咋舌。
2.高居群众之上,对群众缺乏感情,态度冷横硬;
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着对待群众的“冷漠病”。突出表现在:机关政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些干部对群众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动辄称群众为“刁民”,呵斥其“素质低”;群众的冷暖利益少有关心,但上级、老板的事情却有求必应;面对群众缺乏耐心,遇事推诿塞责。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
3.办事推诿扯皮,让群众来回跑腿,刁难群众;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开展以后,有的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发生变异,由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转变为“门好进、脸好看、不吃不拿事不办”。有些地方吃拿卡要问题没有了,但变相刁难现象出现了。近年,“奇葩证明”、“办事跑断腿”等新闻层出不穷。老太摔伤找保险赔偿,要社区开“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孩子撕碎纸币,需证明“残币不是故意撕的”……看似荒唐的案例却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5年5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李克强总理直斥“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李克强说,“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这个部门要那个部门的证明,那个部门又要求这个部门先开证明,每个部门都像‘击鼓传花’一样,结果让老百姓跑断了腿,也滋生腐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