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6:15作者:李天扬老师
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符合伟大、美好、无私特点的构想,才能称为梦想,只为小我私利、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想法只能算是一种欲望。被贪欲等人性弱点所驱使的个人、集体和国家,无论现在有多么强大,最终都会走向衰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宇宙定律。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不是做世界霸主,而是和世界其他国家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和平相处,也不是去索取社会资源,而是为世界做出更大贡献。是让每个人人生出彩,每个人和祖国一起成长。这样的梦,顺天意,合民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梦想是伟大的种子,梦想是隐形的翅膀。让中国梦、公司梦、个人梦完美融合,让梦想、目标、价值观、策略紧密结合。我们的中国梦、公司梦、个人梦就一定会实现,我们一定能演绎出出彩的价值人生。
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心得体会(二)
中华民族为奥运美梦,追求百年,奋斗百年,历尽艰辛苦难。屈辱与抗争,光荣与梦想交织成感天动地的史话。
1908年第四届奥运会时,《天津青年》刊出一文,提出三个问题:一是中国何时有一名选手参加奥运会;二是何时有一支队伍参加奥运会;三是何时能举办奥运会。现在看来,这三个问题是何等的可笑和低级。可当时,这真是中国不可想象、难以企及的摸天大梦。谁相信“东亚病夫”腐朽衰弱的中国能举办奥运会呢?可中国毕竟有五千年文明的底气,有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精神,从那时候开始,中华儿女迈着滴血的步子开始执着追求奥运的华梦。
1932年,刘长春冒生命之危,力拒代表伪满洲国参加第10届奥运会的安排。他说:“苟于良心之尚在,热血尚流又岂能忘掉祖国,而为傀儡伪国牛马”。张学良为其精神所感动,拿出8000大洋资助。刘长春代表中华民族匹马单刀参加了洛杉矶奥运会,尽管无功而返,可中国人毕竟迈进奥运的门槛,实现了第一个梦。
1936年,德国柏林举办11届奥运会,中国组织了140多人的队伍参加,可当时的国民政府穷啊,连22万现大洋都拿不出。为此,国民捐款3万,足球队出国比赛挣回2万,这样奥运队伍才得以成行。经过艰难周转,中国圆了第二个奥运梦。
1948年,中国参加的第十四届奥运会,给人留下了更惨痛的回忆。楼文敖、何浩华两名运动员,抱着为国增光的强烈愿望,一位跑晕死在马拉松的赛程上,一位在自行车赛冲刺时摔断胳膊,并且没有任何人管他们。当时一些报纸侮辱我们为吃鸭蛋的“东亚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