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4:13作者:三水老师
精准见实效,精准促常态。要善于将目的和手段统一起来,把握干部教育管理的规律,围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发生、发展的演化轨迹,在甄选对象、方式方法和成果运用上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实效。一是对象甄选要精准。对象甄选是约谈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既要严明纪律,把适宜约谈的党员干部甄选出来,又要注意保密,防止重要案源线索的流失。要在科学研判“树木”和“森林”的基础上,把各级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党员干部等作为提醒谈话的重点,防病于未萌;将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掌握的反映模糊、可查性不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询问示警约谈的重点,核实情况,澄清事实;针对存在轻微违纪违规现象问题,免于纪律处分,给予适当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纠错诫勉约谈,治病于初起;对履职不到位、存在违纪问题,给予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问责处分约谈,引导干部深刻认识自身错误,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二是方式方法要精准。干部约谈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政策水平的重大检验。开展约谈前,必须全面收集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约谈方案和预案,细化谈话对象、时机和方式,拉出问题清单,做到一人一套约谈方案、一份约谈提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签字背书”承诺。要善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事实证据,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心上、做到点上。既要有金刚怒目,一针见血地直戳痛处、点准穴位,又要有菩萨心肠,开诚布公地亮明政策、因势利导,让谈话对象深刻认识到,约谈是组织上给予的机会、政策和出路,心存侥幸、对抗组织是没有前途的,敦促其知纪明纪、幡然醒悟,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自觉上交违纪所得,向组织作出深刻检查。三是成果运用要精准。成果运用是干部约谈的“后半篇文章”,必须用足用好。要区分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具体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对已经讲清问题,确属错告甚至诬告的要澄清是非、还人清白,使之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态度诚恳、知错就改,主动交代自身违纪违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有问题不说清不说全,欺骗组织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一经查实就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的,应当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在持续上下功夫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践行“四种形态”、开展干部约谈不是权宜之计,必须持续发力、抓常抓长,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使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一要融入警示教育。约谈是净化灵魂、成风化人之举。要把约谈融入到干部日常教育中,通过鲜活的正反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从灵魂深处受触动、受警示,更加自觉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锤炼党性、净化灵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守党的纪律底线。特别是对那些游走在纪律边缘、还没有形成质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大喝一声、咬耳扯袖,使之悬崖勒马。二要狠抓制度规范。及时将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定期报告、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等机制,推动干部约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近期,贵州省委、省纪委总结开展“大约谈”工作以及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使干部约谈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要严格倒查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干部约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整改、严落实。要坚持问责不手软,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约谈没有约谈的、该组织处理没有组织处理的、该纪律处分没有纪律处分的,要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约谈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