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49作者:李一老师
由此看来,守纪律和敢担当本身就是统一的。纪律虽然是禁止性的,但禁止之中有导向。正如党章中所言,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本身就意味着,遵守纪律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只要是党员,在遵守党纪方面就是平等的、一致的。在遵守党纪上没有“特区”,也没有“敏感区”,更没有“禁区”。并且,随着党员干部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其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更要主动自觉、真心诚意。领导干部理应成为一般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榜样,位置越高越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树立平等的纪律观念,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纪。
是党员干部就必须守纪律敢担当,更是营造清正党风的积极主体。维护党的纪律必须严格查处违纪行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履行这一责任和义务,形成遵守和维护党纪的强大合力。严明纪律不是消极的守,而是争取主动的为。同时,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在这一过程中要勇于创新,多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多运用科技创新的成果;在重要时间节点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年一年抓下去,让全社会都能看到我们在作风建设上的决心。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每位党员干部只有严守纪律、勇于担当,才能从外现于行变成内化于心,以新的工作成绩,迎来群众的尊敬和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