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4:56作者:王新老师
制度须靠“硬”监督。好的制度只是好的开始,任何制度不能逗硬的话就只是一纸空文而已。正如王岐山书记强调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一些干部对上级领导和有关机关的“严管”往往不够理解,认为“严管”容易妨碍干事,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有些领导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但我们常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这样的俗语一定有着它的道理。如果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及时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一旦东窗事发,那损失才叫严重呢。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领导干部在位时风光无限,一旦被查处,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无光的丢人局面。落到这样的下场再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又有何意义呢?强化监管,逗硬落实制度才是对干部的“厚爱”。
监督贵在能持久。严管干部落实起来不来,难就难在坚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严管必须从日常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对于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批评并加以纠正,要注意抓早、抓小,坚决避免让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当规章制度最终成为个人习惯,严管才真正体现出了厚爱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