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4:55作者:王新老师
一、要不断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做好“严管”。纪检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在思想上工作中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切实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正确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力。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严管”,决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把信任变成放任,只有用严明的纪律管住纪检干部,坚决清理好门户,才能解决“灯下黑”问题。
二、用制度、纪律规范纪检干部言行同时,还要从思想感情上让纪检干部明白“放任是害”,“严管”才是真的“厚爱”,让纪检干部自觉接受“严管”,但对纪检干部也不能苛求责难,要更多的多从思想上关心理解并帮助纪检干部,树立纪检干部正气底气,让他们理直气壮的履行监管职责,同时用心中浩然正气抵御并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逐步扭转时下还尚流行的各种歪风邪气,让我们的社会充满正能量。
三、内部互相监督,防微杜渐,防止“灯下黑”。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纪检队伍内部更要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遮掩,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演变成窝案串案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