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6:43作者:李一老师
——充实了军队建设、民族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的内容。这些方面的工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相应部分需要根据党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因此,党章修正案强调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强调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在统一战线的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强调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强调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这样修改,有利于全党同志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充实了党的建设的内容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议,应该将党的建设的这些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据此,党章修正案作了三个方面的修改: ——突出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章修正案提出,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强调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强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保障党员**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强调坚持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在条文部分的修改中也始终得到体现。
——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增写了一些新规定。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四个制度性规定:一是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二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三是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四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这四个方面的制度,大都有了比较扎实的实践基础,深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欢迎。把这些制度载入党章,长期坚持下去,对于进一步发扬党内**,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理顺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