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6:57作者:王华老师
筑牢共有精神家园。结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教育,理直气壮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全国的援助;特别是结合群众身边的发展变化和切身体会,向群众讲清楚好日子源于党的好政策,来源于大家的共同奋斗。在思想教育载体上,深化“大奖赛”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率;开展“七讲”宣讲员竞赛、十百千优秀宣讲员选拔、宣讲骨干培训交流等活动,着力培育一支能说会讲的宣讲骨干队伍。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分析研判会,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开展民主自治文明乡村试点,探索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民主治村、法治治村的新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做好外宣工作,讲好拜城故事,传递拜城好声音。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是深入推进“十个引领”,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实施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引导群众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现代化靠近。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抓好历史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歪曲历史的言行。三是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抓好92个农牧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体育馆服务功能,完成广播电视升级改造,不断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四是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带头人的作用,特别重视从农牧民中发现和培养文化能人,通过开展“活力拜城、多彩乡村”、“去极端化”小品大赛、农民画大赛、“优秀群众播音员”评选、“出彩拜城人”等文体活动,打造一批“乡土明星”,引导群众走到舞台中央。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让民族团结意识深入各个社会细胞。建立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机关、企业、学校等建立维护民族团结的规章制度,乡村、社区、清真寺等制定维护民族团结的乡规民约,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在各族群众心里。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抓好“两文件、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先行先试、综合施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格落实“两联系一教育”工作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宗教氛围评估体系,有针对性的开展“去极端化”工作。规范运作“爱国宗教人士之家”,积极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强化宗教领域十类特殊群体教育管理,抓好“爱国、爱家、争做七个表率”学习教育活动,发动爱国宗教人士积极投身反分裂斗争之中、自觉抵制极端。严格执行“四定一审”要求,把“一反两讲”和伊斯兰教教义中含有和平、团结、宽容、爱国的思想贯穿到解经讲经之中,解决信教群众“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教大于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