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52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创新要体现针对性,防止无的放矢。要慎重对待创新工作的宣传和推广,不能刚有个思路或者才进入实施阶段,就盲目宣传、推广。要综合考虑创新活动的综合效果,不能顾其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忽视不利的一面,把创新成果绝对化、扩大化。要建立完善创新成果评估机制,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创新的效果。创新成果出台后,要有一个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的试行过程,确保创新成果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对在试行过程中成效明显的创新成果,要总结经验,迅速推广;对于基本思路正确,但在具体措施上还有瑕疵的创新成果,要分析原因,加以完善后再进行推广;对于效果不明显的创新,要果断废止。
第四,创新工作要体现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一是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提升基层的创新成果和经验。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发掘基层的新鲜经验和作法,并将之系统化、条理化,作出理论概括,形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对基层的创新亮点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要营造创新环境,让一切有益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思维竞相迸发、有利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降低创新的偶然性,提高创新的必然性。二是要善于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创新成果。要根据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有计划、有层次地推进创新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三是要善于把办案中的规律性发现改造成创新成果。要坚持以查促教、以案促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多重功能,多重价值,延伸和转化办案成果。通过对发案规律的归纳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超前制定工作规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要在突出创新重点上下功夫。一是创新管理体制。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管理由驻在部门为主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由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向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二是创新组织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行风热线、信息网站、情况通报等与群众民主对话的载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监督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搞好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上,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在工作手段的应用上,既要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的作用,又要重视现代先进手段、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在反腐倡廉理论上,要结合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进行总结、剖析,有警示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基础经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