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2:07作者:王华老师
一、提高认识是前提。认识不到位、作风难持久。如果把“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仅仅当作上级要求,并未触及思想深处,转化为自觉行动,就会一阵风,其结果是“改过来又改回去”。因此,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转作风内化为一种养成、一种习惯,经常“照镜子、正衣冠”,真正完成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自己充分认识到,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遵守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践行宗旨是关键。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切切实实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来展示机关作风,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做到平时工作、生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发扬干部的表率作用和示范作用,个人生活做到克勤克俭,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我们每一位干部都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我们始终要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大力推动科学发展,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净干事。
三、做好工作是目的。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无论做什么工作,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模范地遵守司法局管理规定,还要提高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更应该严于律已,严格执纪,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对于本次思想作风整顿,我认为是必要的,它对我们更好完成今后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