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7:35作者:王华老师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与纪律执行机关,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委的首要职责、第一任务。能否把纪律、规矩力挺起来,使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关系到能否维护党的高度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五位一体”建设的顺利实现。纪律检查机关要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发挥扛鼎作用,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力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每名党员干部心中扎根。
准确站位,确立“推手”意识。党委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肩负主体责任,纪委肩负监督责任。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其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取决于党委领导班子,取决于主要负责人。规矩、纪律不严,根子出在一些党委与负责人没有真管真治、真领真导。作为“关键中的少数”,领导干部是“牛鼻子”和政治生态的源头,只有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敢抓敢管,其所在单位才能形成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政治生态。只有党委树立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用人导向,才能锻造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雁阵”,进而夯实执政之基。各级纪委要通过担好责、严监督,协助各级党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扛起来。一要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凸显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当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加大对“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二要强化问责,将问责之鞭抽到一些党委的松懈之手上。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对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各地各单位负责人对所领导的地方和部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切实负起责任。
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着力提高党的纪律、规则的执行力,把全面从严执纪体现出来,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检干部要能准确划分规矩、纪律和法律的界限、底线和红线,坚持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啄木鸟”,凸显纪律审查工作的特质,做到抓早抓小、查清查准。
担当先行,树立表率意识。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己正,方可正人。随着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力度加大,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纪检干部一旦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出问题,负面影响就会成倍放大,给党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害。中央有关领导强调,纪检干部尤其要严守政治纪律,对党忠诚、严格履职、敢于担当、守住底线,要牢记使命,把责任扛起来,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表率,纪检干部当仁不让。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各级纪委要做好以下三点:一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坚决纠正系统内部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干部监督室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列为监督审查重点,对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自选择性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以零容忍态度予以处理。二要乐于接受监督。监督者更要首先接受监督。各级纪委当前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健全内控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查处上,对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代替党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要严肃追究纪委及有关人员责任,确保监督者必受监督,形成监督问责全覆盖。三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围绕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和综合事务,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建立一系列刚性制度,让制度的“箍”紧而又紧,保障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