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3:14作者:李一老师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下阶段及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单位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永葆党员政治本色。
2016学习两学一做心得体会范文参考3
本人较系统地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课目,并结合单位工作和自身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感学有心得,学有所悟,学有成效。
一、《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虽然早在2003年底就颁布实施,但逐条学习体悟后,觉得内容十分具体,所提到的种种违纪问题和行为,都是当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具体问题,有极强的针对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也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与当前民意和反腐工作十分契合。可以说,《条例》非常接地气,合时宜,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建党治党近百年所累积的深厚功力和智慧。同时,它也是一把保护党员干部众毒不侵的保护伞,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真正学习好、执行好《条例》,那么党的队伍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也就有了前提保障。
二、对不讲政治、不讲纪律、不讲规矩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纪律处分
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也是对近几年反腐倡廉工作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如《条例》中所提到的很多违纪行为从根源上讲,就是因为不讲政治,不讲规矩,漠视纪律,而近几年查办的各类大小案件也不断证明了这一点。反思多年来,自己在一些小节小事上,有时确实出现不讲政治、不讲规矩的情况,单位党员干部队伍也时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后,必须率先垂范,牢牢坚持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并对漠视“三讲”的党员干部要严管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