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7:00作者:王新老师
新常态呼唤新作为。只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殚精竭虑谋发展,扑下身子干事业,就一定能在新常态下实现全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_第2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常态”的表述,对现阶段中国经济走势的客观基础作出了新的研判,提出了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发展动力新的要求,也预示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新的方向,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基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和宏观经济基本走势的判断,作为基层工作者要在当前新形势下,判定方位,理清思路。
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我国在经历了过去30多年将近10%的高速增长、总体上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以后,不仅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且原有的以投资和资本扩张为主导、低要素成本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劳动年龄人口和资本积累率的下降使潜在增长率降低将成为必然趋势和常态,而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产能过剩、财政金融风险加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等几个因素的叠加,都使得经济不可能再维持此前的高速增长。也就是说,减速或换挡是经济发展内在因素导致的必然结果。更为重要的是,与前期增长减速主要源于周期性因素不同,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减速主要源于经济基本条件变化带来的结构性因素,而这种减速也不能继续简单地沿用过往凯恩斯主义的总量需求政策了。
新常态意味着宏观调控思路的转换。除了原有的总量平衡外,结构调整、预调微调、防范风险和稳定预期将成为宏观调控的“新常态”。适应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十八大以后中国新领导层在对现阶段体制改革和经济形势特征提出全新的分析判断基础上,在宏观经济调控的内涵、目标、取向和政策工具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创新。中央的界定了“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与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提法有了重要的区别;中央提出“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但是没有把产业、价格政策放在宏观调控体系之内,这表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职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宏观调控的目标方面,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稳”字当头,并提出“上下限”论,体现了底线思维的宏观调控方针。在宏观调控的取向方面,今年初以来中央对经济形势作出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政策思路从过于重视经济增长速度向更加重视结构调整转变。与此相适应,在政策工具方面,从“全面调控”向“定向调控”转变,瞄准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确定调控靶点,在精准、及时、适度上下工夫,根据不同经济部门和区域实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精准调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