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3:34作者:王华老师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利武器
以往的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存在法纪不分的情况,导致部分党员以不触犯国家法律为基本要求,忽视党的纪律要求,根本体现不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和作用发挥。
由于存在法纪不分、法纪重叠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发挥也受到了影响,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新的纪律要求、明确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成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利武器,亦成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的评判标准。
准则和条例领导心得体会【4】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好权,用好权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既强调自律和立德,也强化了他律即监督到位。特别是《准则》明确要求党员要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5类纪律严起来。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官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切实摆正和处理好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守好为官之道。
古今中外,为官之道一直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安之者必将有道也。”这“道”是什么呢?我认为,简而言之就是:奉公而使,为民而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具体来说,一要按原则用权。无论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还是处理矛盾,解决问题,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有关政策,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按程序用权。是哪一级的事,就由哪一级来办,该集体讨论的事,就要由集体讨论,该个人负责的,就要积极主动办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自觉把权力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