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6:26作者:才子老师
3、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时合格的党员。要保持党员的八荣八耻,就必须在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下功夫。为此,党员就必须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关键的就是要树立以下四个观念:第一,当官不为发财的观念,共产党的国家,领导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当官不是发财的岗位,就像教师不是看病的岗位一样,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想做官,就不要想发财。第二,为民不遗余力的观念。哪里要修路,哪里要架桥,哪里的群众办事遇到阻碍,党员干部都要往心理去,都要想办法解决,党员干部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竭尽全力对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人民选择了我们,我们就要全权负责。否则,对不起人民。第三,办事不图回报的观念。为民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个人不应该指望得到什么奖励,什么报偿。只要合乎条件,群众要做什么,我们就给予什么方便,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也没有什么理由好推辞的,更没有什么好索取的。“办事图什么?”办事只图功效,只图人民顺心,人民满意。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尚且如此,共产党的党员又怎能落后。第四,工作不带私心的观念。无数事实证明,有了私心就没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再有利的事情,再好办的工作,都会变得纠缠不清。有了私心,就不能头脑清醒,就不能秉公办事,就不能理直气壮,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工作只求实际”,是什么就是什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作为一名住建局党员,我将紧扣本次冬训主题,围绕吴江“四新”战略目标,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注重实干,打造工作新亮点,为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